前辈议论,有出于率然不致思而于理近碍者。张文潜云:“《诗》三百篇,虽云妇人、女子、小夫、贱隶所为,要之非深于文章者不能作,如‘七月在野’至‘入入我床下,于七月已下,皆不道破,直至十月方言蟋蟀,非深非深于文章者能为之邪予谓三百篇固有所谓女、妇、小、贱所为,若周公、召康公、穆公、卫武公、芮伯、凡伯、尹吉甫、仍叔、家父、苏公、宋襄公、秦康公、史克、公子素,姓氏明见于大序,可一概论之乎?且“七月在野,八月在宇,九月在户”,本自言农民出入之时耳,郑康成始并入下句,皆指为蟋蟀,正已不然,今直称此五句为深于文章者,岂其余不能过此乎?以是论《诗》,隘矣。
前辈的议论,有出于轻率不加思考而道理不通的。张文潜说:“《诗》三百篇,虽说是妇人、年轻女子、普通工匠、奴隶所作,要而言之非精通文学者不能作,如‘七月在野’至‘入我床下’,在七月以下,都不说破,直到十月才说蟋蟀,若非精通文学创作能写出这样的诗吗?”我认为三百篇固然有所谓年轻女子、妇人、普通工匠、奴隶所作,但如周公、召康公、穆公、卫武公、芮伯、凡伯、尹吉甫、仍叔、家父、苏公、宋襄公、秦康公、史克、公子素,姓氏清清楚楚出现在《毛诗》序里,能一概而论吗?况且“七月在野,八月在宇,九月在户”,本是说农民外出或居家的时间而已,到郑康成时才并入下句,说都是就蟋蟀而言,已然是错了,如今特别称赞这五句是精通文学之道的,难道其他就没有超过这五句的吗?这样来评论《诗经》,未免偏狭了。
(1073)进士,历官秘书省正字、起居舍人,以直龙图阁知润州,后坐元祐党籍,屡遭贬谪。工于诗赋散文,为苏门四学士之一。
前辈议论,有出于率然不致思而于理近碍者。张文潜云:“《诗》三百篇,虽云妇人、女子、小夫、贱隶所为(2),要之非深于文章者不能作,如‘七月在野’至‘入我床下’(3),于七月已下,皆不道破,直至十月方言蟋蟀,非深于文章者能为之邪?”(4)予谓三百篇固有所谓女、妇、小、贱所为,若周公、召康公、穆公、卫武公、芮伯、凡伯、尹吉甫、仍叔、家父、苏公、宋襄公、秦康公、史克、公子素(5),姓氏明见于大序(6),可一概论之乎?且“七月在野,八月在宇,九月在户”,本自言农民出入之时耳,郑康成始并入下句(7),皆指为蟋蟀,正已不然,今直称此五句为深于文章者,岂其余不能过此乎?以是论《诗》,隘矣。
(1) 张文潜:即张耒(1054—1114),字文潜,楚州淮阴(今江苏淮安淮阴区)人。宋神宗熙宁六年
(2) 小夫:指普通工匠。
(3) “七月在野”至“入我床下”:语出《诗经·豳风·七月》。后引诗句“七月……在户”也出自本诗。
芮:诸侯国名
凡:诸侯国名
尹吉甫:周宣王时重臣
仍叔:周宣王时大夫
家父:也作“嘉父”,周幽王时大夫
苏:诸侯国名
秦康公:春秋时期秦国国君,秦穆公之子
史克:春秋时期鲁国太史
公子素:即公孙素,郑文公时大臣
(5) 召康公:即召公
(6) 大序:《毛诗序》有大序和小序之分。列在各首诗前面解释各篇主题的是“小序”;而在《诗经》首篇《关雎》小序之后有一大段概论全部《诗经》的文字,叫“大序”。按,以上所列人名,散见于各篇小序。
(7) 郑康成始并入下句:《七月》郑笺:“自‘七月在野’至‘十月入我床下’,皆谓蟋蟀也。”按,这几句诗的理解,当以郑笺为是。郑康成,即郑玄。
(4) 按:按,这段话似不见于今本《张耒集》。
(1073)进士,历官秘书省正字、起居舍人,以直龙图阁知润州,后坐元祐党籍,屡遭贬谪。工于诗赋散文,为苏门四学士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