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两汉之世,事无大小,必谋之于众人,予前论之矣,然亦有持以藉口掩众议者。霍光薨后,宣帝出其亲属补吏,张敞言:“朝臣宜有明言霍氏颛制,请罢三侯就第(1),明诏以恩不听,群臣以义固争而后许之。今明诏自亲其文,非策之得者也。”哀帝欲封董贤等(2),王嘉言(3):“宜延问公卿、大夫、博士、议郎,明正其义,然后乃加爵土。不然,恐大失众心。暴平其事(4),必有言当封者,在陛下所从。天下虽不说,咎有所分,不独在陛下。前成帝初封淳于长(5),其事亦议。谷永以长当封(6),众人归咎于永,先帝不独蒙其讥。”哀帝乃止(7)。是知委曲迁就,使恩出君上,过归于下,汉代多如此也。
【注释】
(1)三侯:《汉书·张敞传》:“久之,大将军霍光薨,宣帝始亲政事,封光兄孙山、云皆为列侯,以光子禹为大司马。”
(2)董贤(前23—前1):冯翊云阳(今陕西淳化)人。汉哀帝宠臣。
(3)王嘉(?—前2):平陵(今陕西咸阳)人。汉哀帝时为丞相,哀帝宠幸董贤,王嘉一谏再谏,触怒下狱,绝食呕血而死。
(4)平:王先谦《汉书补注》:“官本‘平’作‘下’,是。” (5)淳于长:魏郡元城(今河北大名)人。汉成帝时宠臣,官至九卿。
(6)谷永:长安(今陕西西安)人。汉成帝时官至给事中、大司农。
(7)哀帝乃止:其后数月,哀帝仍下诏封董贤,后来又欲益封董贤二千户,赐三侯国,王嘉封还诏书,说:“(董)贤,佞幸之臣,陛下倾爵位以贵之,单货财以富之,损至尊以宠之……益贤户,赐三侯国,臣嘉窃惑。山崩地动,日食于三朝,皆阴侵阳之戒也……恩已过厚,求索自恣,不知厌足,甚伤尊卑之义,不可以示天下……臣谨封上诏书,不敢露见。”(《汉书·王嘉传》)
【翻译】
两汉时期,事无大小,必定和众人商议,这一点我在前面已经说过,但是也有以此为借口来堵塞异议的情况。霍光去世后,汉宣帝诏令霍氏亲属出任地方官,张敞说:“最好是有朝臣公开讲霍氏专制,请求罢免霍氏三侯令其回府,然后朝廷下明诏表示出于恩典不能采纳,群臣本着义理坚持然后陛下再表示同意。如今陛下亲下诏书,不是适当的策略。”汉哀帝准备加封董贤等人,丞相王嘉说:“应当先征求公卿、大夫、博士、议郎的意见,公开讨论封授之义,然后再考虑加封爵位和封地。倘不如此,恐怕大失人心。公开说下这件事,必有说应当加封的,那时再看陛下如何决定。天下人虽然不高兴,这过错他人也有责任,不独在陛下一人。以前成帝初封淳于长,这事也曾评议过。谷永认为淳于长该封,舆论就归过于谷永,先帝不致一人蒙受讥议。”哀帝中止了封授。由此可知臣子委曲迁就,使恩泽出自君主,过失归于臣工,汉代大都是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