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唐洛阳经黄巢之乱,城无居人,县邑荒圮,仅能筑三小城,又遭李罕之争夺(2),但遗余堵而已。张全义招怀理葺,复为壮藩。《五代史》于《全义传》书之甚略,《资治通鉴》虽稍详,亦不能尽。辄采张文定公所著《搢绅旧闻记》(3),芟取其要而载于此(4)。
【注释】
(1)张全义(852—926):濮州临濮(今山东鄄城)人。初随黄巢起义,后归降河阳节度使诸葛爽,屡有战功,表为泽州刺史,后为河南尹。生性勤俭,善抚军民,劝耕务农,仓储殷积。历仕后梁、后唐,封齐王。
(2)李罕之(842—899):项城(今属河南)人。早年学儒不成,出家为僧,乞食受挫,乃亡命为寇,参加黄巢起义,后又背弃降唐,历官刺史、节度使等职,屡攻河阳,所至屠戮,数州荆棘蔽野,烟火断绝。
(3)《搢绅旧闻记》:即指张齐贤《洛阳搢绅旧闻记》,五卷,记述唐末五代洛阳轶事。搢绅,官吏插笏于绅带间,故称仕宦为搢绅。
(4)芟(shān)取:选取。
【翻译】
唐代洛阳经历黄巢之乱,城中无人居住,县城荒废破败,只能筑起三座小城,又遭到李罕之争夺,只剩下断壁残垣。张全义招抚难民重建城邑,洛阳又成为强盛的重镇。《五代史》在《张全义传》里面记载甚为简略,《资治通鉴》虽然略微具体一些,但还不够详尽。这里选取张文定公所著《洛阳搢绅旧闻记》,节选其中的要点记录下来。
“厥今荆、襄、淮、沔创痍之余(1),绵地数千里,长民之官,用守边保障之劳,超阶擢职,不知几何人,其真能仿佛全义所为者,吾未见其人也。岂局于文法讥议(2),有所制而不得骋乎?全义始至洛,于麾下百人中,选可使者十八人,命之曰屯将,人给一旗一榜。于旧十八县中,令招农户自耕种,流民渐归。又选可使者十八人,命之曰屯副,民之来者绥抚之,除杀人者死,余但加杖,无重刑,无租税,归者渐众。又选谙书计者十八人(3),命之曰屯判官。不一二年,每屯户至数千。于农隙时,选丁夫,教以弓矢枪剑,为坐作进退之法。行之一二年,得丁夫二万余人,有盗贼即时擒捕。关市之赋(4),迨于无籍,刑宽事简,远近趋之如市,五年之内,号为富庶,于是奏每县除令、簿主之。喜民力耕织者,知某家蚕麦善,必至其家,悉召老幼,亲慰劳之,赐以酒食茶彩,遗之布衫裙裤,喜动颜色。见稼田中无草者,必下马观之,召田主赐衣服;若禾下有草,耕地不熟,则集众决责之。或诉以阙牛,则召责其邻伍(5),曰:‘此少人牛(6),如何不众助!’自是民以耕桑为务,家家有蓄积,水旱无饥人。在洛四十余年,至今庙食。”
【注释】
(1)厥:句首语助词,无实义。沔:这里指汉水流域。
(2)文法:法令条文。
(3)书计:文书与筹算。
(4)关市:集市贸易之地。
(5)邻伍:周代制度,每邻五家,后以邻伍代指邻居。
(6)人牛:“人”字应是衍文。
【翻译】
“如今荆、襄、淮、沔一带遭受战争创伤以后,绵延数千里之内,管理百姓的官员,因为守边保障的功劳,超级提拔的,不知有多少人,真能像全义所做的那样,我还没有见过。难道是受限于官府条文约束,有所限制而不能施展吗?全义刚到洛阳,在部下一百人中,选出可以任用的十八人,任他们为屯将,每人给一面旗帜一张文告。在洛阳原有十八县中,命他们招募农户自行耕种,流民逐渐回归。又选出可任用的十八人,任他们为屯副,安抚那些前来归附的百姓,除了杀人者处死之外,其余犯法的只用杖刑,不用重刑,没有租税,归附的人越来越多。又选出十八个熟悉文书筹算的人,任他们为屯判官。仅一两年的时间,每屯人口多至数千户。在农闲时,选拔青壮年,训练使用弓箭刀枪,教给他们静止运动前进后退的战法。实行一两年之后,得到壮丁二万多人,有盗贼就立即捕拿。集市贸易的赋税,几乎等于没有征收。刑罚宽简,四方百姓趋之若市。五年之内,号称富庶,于是奏请每个县任命县令、主簿进行管理。他赞赏那些努力耕织的百姓,了解到谁家蚕养得好麦种得好,必定到那家去,召集全家老小,亲自慰问他们,赐给他们酒食茶叶,送给他们布料衣服,高兴得笑逐颜开。看见农田里没有杂草,必定下马察看,召来田主赐给衣服;如果庄稼有杂草,地耕得不透,就当众杖责。有人诉说缺少耕牛,就召来他的邻里责问,说:‘这家没有耕牛,为何不一起帮助!’从此百姓以耕种蚕桑为职业,家家有积蓄,不论水灾旱灾都无人挨饿。张全义在洛阳四十多年,至今享受当地的祭祀。”
呜呼!今之君子,其亦肯以全义之心施诸人乎!
【翻译】
唉,今日为官的诸君,还有愿意以张全义治洛的善心施于百姓的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