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晋公子重耳自狄适他国凡七(2),卫成公、曹共公、郑文公皆不礼焉(3),齐桓公妻以女(4),宋襄公赠以马(5),楚成王享之(6),秦穆公纳之,卒以得国。卫、曹、郑皆同姓(7),齐、宋、秦、楚皆异姓(8),非所谓“岂无他人,不如同姓”也(9)。晋文公卒未葬,秦师伐郑灭滑(10),无预晋事,晋先轸以为秦不哀吾丧(11),而伐吾同姓(12),背秦大惠,使襄公墨衰绖而伐之(13)。虽幸胜于殽,终启焚舟之战(14),两国交兵,不复修睦者数百年。先轸是年死于狄,至孙縠而诛灭(15),天也。
【注释】
(1)晋文公(?—前628):即重耳,晋献公之子。献公宠骊姬,杀太子申生,重耳避难奔狄。流亡十九年,以秦穆公之力返国为君。在位九年,为春秋五霸之一。
(2)狄:北方部族名。僖公五年(前655),重耳奔狄(其母为狄族狐氏女)。事见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五年》。
(3)卫成公(?—前600):春秋时期卫国国君,卫文公之子。曹共公(?—前618):曹国国君,曹昭公之子。曹,诸侯国名,周武王封其弟于曹,其地在今山东菏泽。郑文公(?—前628):郑国国君,郑厉公之子。
(4)齐桓公(?—前643):齐国国君,任管仲为相,尊周室,攘夷狄,九合诸侯,一匡天下,终其身为盟主。
(5)宋襄公(?—前637):宋国国君,宋桓公之子,继齐桓公之后为诸侯盟主。前638年伐郑,与救郑的楚兵战于泓水。宋襄公坚持不重伤敌人,不俘虏上了年纪的敌人,并且要等待楚兵渡河列阵后再战,最后大败。
(6)楚成王(?—前626):楚国国君,楚文王之子。
(7)皆同姓:晋国与卫、曹、郑三国皆姬姓诸侯国。
(8)皆异姓:齐国姜姓,宋国子姓,秦国嬴姓,楚国芈姓。
(9)岂无他人,不如同姓:语出《诗经·唐风·杕杜》。
(10)滑:诸侯国名。在今河南偃师,与晋同为姬姓。
(11)先轸(?—前627):晋国名将。
(12)伐吾同姓:郑、滑与晋同为姬姓诸侯国。
(13)襄公:晋襄公,晋文公之子。墨衰绖(cuīdié):把丧服染成黑色。
(14)焚舟之战:鲁文公三年(前624),秦伐晋,渡过黄河之后尽焚其舟,以示决一死战,最后大败晋国。
(15)縠:即先縠(?—前596),先轸之孙。晋楚邲之战失利,惧罪,乃与赤狄联合为乱,被归罪而杀之,尽灭其族。
【翻译】
晋公子重耳从狄开始逃亡经过总共七个国家,卫成公、曹共公、郑文公都不以礼相待,齐桓公把女儿嫁给他,宋襄公赠送马匹,楚成王设宴招待,秦穆公热情接纳,最终得以归国为君。卫、曹、郑三国都是同姓,齐、宋、秦、楚四国都是异姓,看来并不是《诗经》所说的“岂无他人,不如同姓”。晋文公死后尚未安葬,秦国军队伐郑灭滑,本来这和晋国无关,晋国先轸却认为秦国在此时不派人来吊丧,却讨伐我的同姓国,于是背弃秦国以前的大恩,让晋襄公穿着丧服伐秦。虽然侥幸在殽之战取胜,最终导致焚舟大战,两国交战,相互敌对几百年。先轸在这一年死于狄,到他的孙子先縠时灭族,此乃天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