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《易·说卦》荀爽《九家集解》(2),《乾》为木果之下(3),更有四,曰为龙,为车,为衣,为言。《坤》后有八,曰为牝(4),为迷,为方,为囊,为裳,为黄,为帛,为浆。《震》后有三,曰为王,为鹄(5),为鼓。《巽》后有二(6),曰为杨,为鹳。《坎》后有八,曰为宫,为律(7),为可,为栋,为丛棘,为狐,为蒺藜(8),为桎梏(9)。《离》后有一(10),曰为牝车。《艮》后有三(11),曰为鼻,为虎,为狐。《兑》后有二(12),曰为常,为辅颊(13),注云:“常,西方神也。”陆德明以其与王弼本不同,故载于《释文》。案,《震》为龙(14),与《乾》同,故虞翻、干宝本作“駹”(15)。
【注释】
(1)《易·说卦》:《易传》之一。主要辨析八卦的基本象征意义和取象范围。
(2)荀爽(128—190):颍川颍阴(今河南许昌)人。东汉末官至司空,其著述广涉群经,尤深于《易》,其学称为“荀氏《易》”。《九家集解》:《荀氏九家集注》十卷,为荀爽等九人之《易》学,今佚。
(3)《乾》为木果之下:乾为天,为圆,故以比之于树上圆果。
(4)牝(pìn):雌性(兽类)。
(5)鹄(hú):天鹅。
(6)《巽》:,《周易》八卦之一,象风。又《周易》别卦之五十七(巽下巽上)。
(7)律:律令。
(8)蒺藜:植物名。
(9)桎梏(zhìgù):脚镣和手铐。
(10)《离》:,《周易》八卦之一,象火。又《周易》别卦之三十(离下离上)。
(11)《艮(gèn)》:,《周易》八卦之一,象山。又《周易》别卦之五十二(艮下艮上)。
(12)《兑》:,《周易》八卦之一,象泽。又《周易》别卦之五十八(兑下兑上)。
(13)辅颊:面颊。
(14)《震》为龙:通行本《周易·说卦》:“震为雷,为龙,为玄黄……”按,震主东方之卦,东方为青龙,故曰震为龙。
(15)虞翻(164—233):三国吴会稽余姚(今浙江余姚)人。精于《易》学,其所传称为“虞氏《易》”,所撰《易注》九卷,已佚。干宝:新蔡(今属河南)人。东晋元帝时,以佐著作郎领修国史,撰有《搜神记》。干宝精通《周易》,著有《周易注》《周易爻义》等,皆佚。駹(máng):面额白色的马。
【翻译】
《周易·说卦》荀爽《九家集解》,在《乾》为木果之下,还有四种象征:为龙,为车,为衣,为言。《坤》卦另有八种象征:为牝,为迷,为方,为囊,为裳,为黄,为帛,为浆。《震》卦另有三种象征:为王,为鹄,为鼓。《巽》卦另有两种象征:为杨,为鹳。《坎》另有八种象征:为宫,为律,为可,为栋,为丛棘,为狐,为蒺藜,为桎梏。《离》卦另有一种象征:为牝车。《艮》卦另有三种象征:为鼻,为虎,为狐。《兑》卦另有两种象征:为常,为辅颊。注释说:“常,是西方神。”陆德明鉴于这些说法与王弼注本不同,所以载入《经典释文》。案,《震》为龙,与《乾》卦相同,故虞翻、干宝本“龙”写作“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