赞公、少公

探索唐朝官称雅号,从李白文集解读“赞公”“少公”的由来,了解县令称明府、县丞称赞府、县尉称少府的文化典故。

【原文】

唐人呼县令为明府(1),丞为赞府(2),尉为少府(3)。《李太白集》有《饯阳曲王赞公贾少公石艾尹少公序》(4),盖阳曲丞、尉,石艾尉也。赞公、少公之语益奇。

【注释】

(1)县令:负责管理一县的行政长官。

(2)丞:此指县丞,为县令辅佐。

(3)尉:县尉。县级行政机构佐官。隋唐时掌课调征收,判司户、司法等曹事务。

(4)李太白:即李白(701—762),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,唐代伟大诗人,后世誉为“诗仙”。阳曲:县名。今属山西。石艾:县名。今山西平定。

【翻译】

唐人称县令为明府,县丞为赞府,县尉为少府。《李太白集》有《饯阳曲王赞公贾少公石艾尹少公序》,题中所指为阳曲王县丞、贾县尉,石艾尹县尉。赞公、少公的称呼实在新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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