赞公、少公

【原文】
 
唐人呼县令为明府(1),丞为赞府(2),尉为少府(3)。《李太白集》有《饯阳曲王赞公贾少公石艾尹少公序》(4),盖阳曲丞、尉,石艾尉也。赞公、少公之语益奇。
 
【注释】
 
(1)县令:负责管理一县的行政长官。
 
(2)丞:此指县丞,为县令辅佐。
 
(3)尉:县尉。县级行政机构佐官。隋唐时掌课调征收,判司户、司法等曹事务。
 
(4)李太白:即李白(701—762),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,唐代伟大诗人,后世誉为“诗仙”。阳曲:县名。今属山西。石艾:县名。今山西平定。
 
【翻译】
 
唐人称县令为明府,县丞为赞府,县尉为少府。《李太白集》有《饯阳曲王赞公贾少公石艾尹少公序》,题中所指为阳曲王县丞、贾县尉,石艾尹县尉。赞公、少公的称呼实在新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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