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诗》二《雅》及《颂》前三卷题曰:“某诗之什。”陆德明释云:“歌诗之作,非止一人,篇数既多,故以十篇编为一卷,名之为什。”今人以诗为篇什,或称誉他人所作为佳什,非也。
《诗经》的二《雅》以及《颂》前三卷题为:“某诗之什。”陆德明解释说:“歌诗的创作,不仅一人,因为篇数多,故以十篇编为一篇,名之为什。”今人把诗称作篇什,或是称赞他人所作为佳什,这不是本义。
原文▾
《诗》二《雅》及《颂》前三卷题曰(1):“某诗之什。”陆德明释云(2):“歌诗之作(3),非止一人,篇数既多,故以十篇编为一卷,名之为什。”今人以诗为篇什,或称誉他人所作为佳什,非也。
注释▾
(1) 二《雅》:天子、诸侯朝会宴享时的乐歌,分《小雅》和《大雅》。《颂》:祭祀时用的乐歌,有《周颂》《鲁颂》《商颂》。
(2) 陆德明:苏州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。由隋入唐,任国子博士。其所著《经典释文》三十卷,为汉魏六朝以来研究儒家经典音义的总汇。
(3) 歌诗:入乐歌唱之诗,与徒诗(不入乐的诗)相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