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罚四卦

【原文】

《易》六十四卦,而以刑罚之事著于《大象》者凡四焉(1)。《噬嗑》曰“先王以明罚敕法”(2),《丰》曰“君子以折狱致刑”(3),《贲》曰“君子以明庶政(4),无敢折狱”,《旅》曰“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”(5)。《噬嗑》《旅》上卦为离,《丰》《贲》下卦为离。离,明也(6)。圣人知刑狱为人司命,故设卦观象,必以文明为主(7),而后世付之文法俗吏(8),何邪?

【注释】

(1)《大象》:解释每一卦总体卦象的文字。

(2)《噬嗑》:,《周易》别卦之二十一(震下离上)。

(3)折狱:判断狱讼。

(4)庶政:各项政事。

(5)《旅》:,《周易》别卦之五十六(艮下离上)。

(6)离,明也:《周易·说卦》:“离也者,明也。”离为日,日光明照天下。

(7)文明:明察。

(8)文法俗吏:平庸无能的司法官吏。

【翻译】

《周易》六十四卦,把刑律之事写在《大象》里的共有四卦。《噬嗑》说“先王靠说明刑罚整顿法纪”,《丰》卦说“君子因此判断狱讼,施行刑罚”,《贲》卦说“君子用来考察各项政事,不敢随意地判断狱讼”,《旅》卦说“君子因此明察慎重地用刑,不拖延狱讼”。《噬嗑》和《旅》的上卦为离,《丰》和《贲》的下卦为离。离为明照。圣人深知刑狱关系到人的生死,因此设卦观象,务以明察为主,可是后世把刑狱大事付之于平庸无能的司法官吏,这是何故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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